寻找穿越激辩的“窄路” ——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后

寻找穿越激辩的“窄路” ——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后

《翻新非同性恋的美国》一书中,提到了六项策略:到处张扬,高调谈论同性恋;描绘同性恋者为受害者,不是侵犯者;给予维护同性恋者正义之名;美化同性恋者;丑化反对者;筹款,使美国大企业和主要基金会捐钱支持同性恋运动。南加州有一老师说,“学校近几年有个转变,连正派孩子都在想:也许我是双性恋的?何必再自我约束?何必自限?”

《境界》独立出品【深度报道】

报道|《境界》记者团队

美国时间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4投票结果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全球瞩目。

早在2013年4月,《境界》就发表长文《同性婚姻已经获胜?——美国最高法院审议同性婚姻争议面面观》,引起强烈反响,当年4月的美国《时代》杂志早就在封面预言——“同性婚姻已获胜”,两年之后,法律层面已成事实。

同性恋群体欢呼雀跃,反对派义愤填膺。民间舆论截然不同,并激烈争论。

归根结底,问题在于,谁有资格决定什么是婚姻?而婚姻又究竟是什么?持续几千年的婚姻定义是否该在这一代人手中被改写?同性婚姻运动如何演变至今?在这个世俗化和多元化的时代,如何应对并忠于信仰?

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无权定义什么是婚姻”

由肯尼迪大法官书写的最高法院多数派意见陈述中,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 1.个人关于婚姻的选择是个人自由自治的一部分;2.缔结婚姻是一项基本权利;3.缔结婚姻的权利与建立家庭、抚养儿女的权利共同构成法律保护的核心个人自由权利;4.婚姻是政体基石。

肯尼迪法官在判决书的结语中写下一段话语,“就像本案请愿者所说,婚姻意味一种超越死亡的挚爱。说这些(同性恋的)男人和女人不懂婚姻是一种误读。他们的请求表明他们真的尊重婚姻,尊重到渴望寻求它来获得自身圆满。他们的愿望不应被非难,他们不应孤独终老。他们向法律之眼寻求平等的尊严,而宪法也将赋予他们这份权利。”

然而,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写下长达29页的反对意见,他首先强调何谓婚姻的本质?罗伯茨认为,婚姻起源于一个本质性的需求:保证一对父母在终生的稳定环境中抚养一个孩子。婚姻的变化并没改变其核心结构:一男一女。

改变婚姻的核心结构会有什么后果?罗伯茨大法官指出:“当突破了婚姻‘男女结合’的核心定义时,今天多数法官的意见很快产生的问题就是,接下去是不是可以保持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结合的定义?”

这就是许多人担心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旦同性婚姻被合法化,下一步可能引发“多边婚姻”、“乱伦”合法化等议题。持反对意见的斯卡利亚大法官表示:所有法律事实上都是出于某种道德判断,如果我们认为道德判断不应当影响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利,那么所有有关禁止重婚、同性婚姻、乱伦、卖淫或兽交的州法律都将因此遭受质疑。

关于该裁决最核心的争议——究竟谁决定什么构成“婚姻”?在罗伯茨看来,最高法院越俎代庖充当了立法者。“最高院不是一个立法机关。同性婚姻是不是一个好想法与我们无关。根据宪法,法官有权力陈述法律是什么,而不是法律应该怎样。”

“多数法官的决定是一个意志行为,而不是法律判决。它宣告的权利既没有宪法基础也没有本法院的先例基础。多数法官明确否认了司法审慎,忽略了哪怕作为借口的谦逊,公开根据他们依照自己的‘新的洞见’来改变‘不平等的本质’的欲望来重塑社会。因此,最高法院废除了超过半数的州的婚姻法,命令改变一个千万年来构成了从撒哈拉沙漠的布希曼人、中国人、迦太基人到阿兹特克人的人类社会基础的社会制度。我们到底认为自己是谁?”

在罗伯茨看来,他的多数派同事试图以自己的看法改变数千年来全世界都普遍遵守的“一男一女婚姻制度”,是一种妄自尊大。即便要推行同性婚姻合法化,也应该由立法机关来决定,不该由最高法院来“创造法律”。罗伯茨认为,联邦最高法院只是一个司法审判机关,完全没有资格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更不应该根据自己的好恶僭越属于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权力,擅自指定法律,这种做法也破坏了联邦跟州之间的关系。”

在罗伯茨看来,多数派认为同性婚姻是婚姻的新变化,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多数派是5个不经选举而产生的人,他们不能代表美国民众的普遍意见。

同性恋者权利与信仰的权利如何平衡?

对该裁决,美国及西方大多数主流媒体,几乎都是一边倒地欢呼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认为这一判决是“爱”和“人权”的胜利。总统奥巴马第一时间在推特上表示:同性婚姻裁定是迈向平等的一大步。

然而德克萨斯州州长格雷格·雅培却发表声明称:“尽管最高法院已下达裁决,但德州人的基本权利——宗教自由仍受到保护。没有一个德克萨斯人需要按照这个违背了自身婚姻宗教信仰的最高法院裁决行事。”

雅培在声明中认为,“最高法院已经放弃了它作为一个公正的司法仲裁机构的作用,它已成为一个由9名非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立法机构。宪法和法院的过去的判决维护了这个国家的人民,而5名大法官则在这个问题上将自己的个人观点强加整个国家。”

裁决后,逾100位福音派教会领袖于同日发表声明,表明不同意法院裁决改变婚姻定义,并为教会信徒作出在如此处境下活出公共见证的建议。

声明提出六点立场,包括:一、作为福音派基督徒,他们不同意法院改变婚姻定义的裁决;二、圣经清楚教导婚姻乃一男一女的持久真理;三、无论文化如何改变,福音派教会须忠于圣经有关婚姻教导的见证;四、福音须影响我们对公众的见证;五、婚姻的重新定义不应延伸至宗教自由的削弱衰落;六、耶稣基督的福音决定教会的事工的方向定调。

就第四点有关教会的公共见证,声明指出“虽要争取重建婚姻文化,但仍要尊重掌权者和为他们祷告”、“要教导可以为破裂的性文化带来医治的圣经婚姻真理”、“肯定每个人都是根据神的形象创造,拥有尊严和值得尊重,包括不同性别取向人士”、“即使邻舍对婚姻持不同看法而引起争议,也要爱他们”等。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后带来的一个最直接的问题是:同性恋者的权利与宗教信徒的宗教自由权利如何平衡?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认为,“当行使宗教的自由和新创造的同性婚姻的权利冲突时,会产生许多的问题。比如,当一个教会学校只向异性结婚双方提供住宿,或当一个宗教收容机构拒绝同性伴侣收养小孩时。毋庸置疑,这些问题很快就会出现在最高院面前。”

罗伯茨大法官在反对陈述中指出:“今天的判决侵犯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确保的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不仅包括信或不信的自由,更包括了实践自己信仰的自由。美国民众有权通过民主的方式主张自己的信仰,有权反对同性婚姻的合法性(虽然无权说同性恋是非法的),今天多数派宣称不承认同性婚姻的法律违反宪法,意味着民众无法通过议会,无法通过民主来实践自己的信仰原则。宗教信徒通过民主来实现自己宗教主张的行动被多数派以宪法的名义完全剥夺了,宪法的精神被践踏了。”

这个判例也让许多普通的美国基督徒们充满疑惧,是否将来不愿意给同性婚姻证婚的牧师也会被告上法庭?学校将会强迫教育同性恋是正常的观念,并加强传授“同性间的性知识”,每年还会举办庆祝“同性恋日”之类的活动。在有些州已发生。

为何认同同性婚姻的人多了这么多?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高院此项裁决与多项美国民意调查的结果显示相符,此前一项民调显示,60%的美国人认同同性婚姻,其中18-29岁的人有73%赞成,65岁以上的只有39%赞成,57%受访者表示自己的家庭或关系密切的朋友中有同性恋者。

就在10年前,全美民众赞同同性婚姻的人口比例只有37%。是什么让美国高院及民意发生如此逆转?

50年前,同性恋还是禁忌话题,更不要说同性婚姻。1969年纽约的“石墙酒店暴动”(Stonewall Riot)可以说是同性恋者争取权益的第一枪。接下来,美国精神病学协会和美国心理学协会在40年前改口,宣布同性恋倾向并非“精神障碍”。2005年,李安导演的《断臂山》上演之前,赞成同性婚姻的美国人只占37%(盖洛普民调)。上演后,次年上升至42%。

特别耐人寻味的是:共和党强人,前副总统钱尼公开支持同性婚姻立法,印第安纳州保守派重量级参议员坡特曼(Rob Portman)也公开表态支持。他们两位都有同性恋的孩子,为了尊重和支持孩子而改变立场。

美国法学界公认,第一宗涉及同性婚姻的案例是“Baker v. Nelson案”:1971年,明尼苏达州的一对男同性恋者贝克尔(Richard John Baker)和麦克康纳尔(James Michael McConnell)因要求被告纳尔逊(Nelson)颁发结婚证遭到拒绝,起诉至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法院依靠《圣经》否认这一请求。

然而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美国开始了一场风卷云涌的民权运动——种族平等、性别平等、性自由等纷纷融入期间,美国同性恋者反歧视、争取平权的种种努力,也汇聚到了美国民权运动的洪流。

从1970年代至1990年代初,先后还发生了“Jones v. Hallahan案”、“Adams v. Howerton案”、“Dean v. District of Columbia案”等,但美国各级法院均对同性婚姻给予否定裁决,一般都以《圣经》以及“历史上尚无此类判例”就做出判决。

1987年起,美国公民自由联合会(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开始着手致力于消除禁止同性恋者结婚的法律障碍。1989年,旧金山律师协会签署了支持同性婚姻的声明。此时美国各地的法院,不再单纯地以传统婚姻的定义来否决同性婚姻,开始做出了一些让步。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发生在夏威夷的系列案件,拉开了美国法律史上关于同性婚问题集中讨论的序幕。

2013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比4的法官意见表决后裁定,禁止联邦政府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联邦婚姻保护法》违宪,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享受同等联邦福利。同时裁决加州的8号提案的辩护方无权辩护并驳回,为加州同性婚姻合法化打开大门。美国最高法院的此项裁决被认为是美国同志平权运动的里程碑事件。

同性恋运动如何移风易俗?

为何同性恋运动在短短十多年间就轻易改变美国人的看法?

同运人士马歇尔·柯克1987年在《翻新非同性恋的美国》一书中,提到了六项策略:到处张扬,高调谈论同性恋;描绘同性恋者为受害者,不是侵犯者;给予维护同性恋者正义之名;美化同性恋者;丑化反对者;筹款,使美国大企业和主要基金会捐钱支持同性恋运动。

看来,这些策略行之有效。权威评论员卡米尔说:娱乐界、媒体、演艺界现已成为同性恋不眠不休的广告。同性恋角色在电视、电影中通常都最讨好:富同情心、风趣幽默,既正常又有人性,总是那么纯真,而反对同性恋者不是举止鲁莽就是宗教狂热分子。《纽约时报》、《波士顿环球报》等多家媒体近年已将同性“结合”消息纳入婚礼启事版,已有135份报纸效仿。

同运人士与全国教育协会合作,对性向未定的青少年人施加影响。旧金山联合校区给小学生的特定教案“我的家庭”中对“家庭”的定义是:由两个或以上的人组成的单位,或有血缘,或自选,可以同住,也可不同住,大家互相照顾,分享共同目标和兴趣。教小孩不管哪类家庭都是好的,甚至包括没有爸爸的家庭,有3个爸爸,甚至妈妈只有14岁的家庭。同运教育网络培训教职员在公立学校推进同性议程,为他们开办工作坊,在全国公立学校举办“静默日”,为同性人士提出抗议。

美国儿科学会(支持同性领养权)、美国医学学会也与教育协会合作出版《关于性倾向和青少年的事实真相》小册子,“公立学校辅导员不得说同性恋是罪,也不许将负面观念加诸同性恋。”

南加州有一老师说,“学校近几年有个转变,连正派孩子都在想:也许我是双性恋的?何必再自我约束?何必自限?”他指出十三、四岁的孩子已开始探索双性恋,有一些女孩子其实并不是同性恋,但也开始跟风。

旧金山州立大学研究员凯特琳莱恩在《新闻周刊》指出:“既有社区资源又蒙社会接纳,青少年人出柜容易多了,这就是他们的自我表达、洒脱、能量,也是他们对文化的贡献。”吉恩·爱德华维斯在《世界》杂志撰文说:“一些院校已安排男女同住一楼甚至同居一室,只为令同性恋者感觉自在而已。”

《财富》杂志报道,500家最大公司中有213家已给福利予同居伴侣,排名前五十的有82%。同运人士为此付出了极大努力向企业争取权益:地方政府法例、股东提案、集体谈判、私下会晤。

星巴克CEO兼董事长Howard Schultz曾发表公开言论:如果你支持传统婚姻,反对同性恋结婚,那就别跟我们做生意,别买我们的股票,别买我们的咖啡。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致力推动同性议程,联盟共有三百家分会,40万会员,每年预算高达四千五百万美元,在政界支持同运候选人;而不少基督教组织却面临经济压力,维护家庭价值观的组织捉襟见肘。

最有害的是放纵和仇恨

在辩论同性恋问题的两边,似乎更多是自说自话,目的只是在宣告自己的价值观,甚至在指责对方。

其实,今天最有害的不是同性婚姻辩论的本身,而是所表现出的放纵和仇恨。例如,同运人士积极表达性开放的方式(例如有些城市每年6、7月举办的的“以同性恋为傲”的游行,同性恋频道公开露骨的展示他们的性趣)以及所制造舆论上的压力。任何赞同传统婚姻价值的言论,任何不利于支持同性恋的研究结果,都在流行文化和精英分子间被看作是异类,应当被彻底斗臭。

在奥斯汀市的德克萨斯州立大学,一位社会学系的副教授Mark Regnerus 在2012年发表的一篇有关《新家庭结构研究》(New Family Structures Study, NFSS)的报告就引起轩然大波。

他在全国对18-39岁的青年所做的抽样调查发现,相对于稳定的传统婚姻家庭出身的青年,同性恋家庭出身的人在学习上、行为上、成长上面临的问题比较多,他们家庭的组成也很不稳定。这中间何为因,何为果?对此他并没有作出结论。

但他这种“政治不正确”的发现,不论在媒体还是学术界都受到很大的批评、攻击。不过,他的研究方法和结论还是受到许多社会学家联名支持,他扩大问卷调查的对象获得肯定,在讨论同性恋问题上如此广泛取样还是首创。得克萨斯州立大学内部的审查也发现他无辜,没有作进一步调查的必要。

“福来鸡”事件也是一个明显的案例。“福来鸡”是美国一个餐饮连锁店,年营业额达40亿美元,在美国39州拥有1600多家餐馆。它是建立在“圣经价值”上的私人企业,深信“传统家庭”的价值。

2012年7月中,“福来鸡”的老板丹·凯西接受一个基督教媒体访问时,称《圣经》禁止同性恋行为,申明传统的婚姻对他个人与公司都很重要,立刻在媒体引起轩然大波,支持同性恋婚姻的大众认为这是在宣扬仇恨,群起攻之。

支持同性婚姻的机构表示,他们最反对的是,“福来鸡”的捐款对象中包括有“反对同性恋”的机构。“福来鸡”2010年报税记录显示,公司一共捐献了将近4百万美元给各种基督教机构,其中有一部分是捐给推广“传统婚姻”的组织。

事情发生后,许多支持同性恋者在餐馆前抗议,同性恋者还公开在餐馆前拥吻,表明以同性恋为傲,也有大批基督徒排队去餐馆吃饭,支持丹·凯西。

其实,至少在美国,同性恋以及其支持者在有些地区已不再是弱势族群。相反他们已成一个不能容忍异己的强势族群。他们在公共领域里掌握着话语权,让主张“传统婚姻”的言论几乎消声。

甚至连芝加哥市长为此都公开表示,丹·凯西的“福来鸡”餐馆“不符合芝加哥的价值”,波士顿、旧金山和费城的市政府都有类似的表示。

不仅如此,同性恋专责小组组织手册说:任何关系都必须与婚姻关系等量齐观。其多元化培训大师拜仁麦诺特论到婚姻时说:异性恋词要更改,不要用夫妻,可改做伴侣、密友。不要问“结婚了没有”?要问“有亲密关系没有?

伦敦大学曾举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研讨会,主题之一是“婚姻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激进同性人士走的似乎更远,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政策指南早已倡议多夫多妻制。在北欧和法国,传统婚姻已经失败,瑞典在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后,四亲制与多性伴制已指日可待,美国似在步其后尘。

2012年11月,美国社会学者SherifGirgis、R yanT.Anderson、R obertP.George在哈佛法学杂志(Harvard JournalofLawand Public Policy)发表了论文“婚姻是什么?”他们从纯学术和非宗教的角度提出这场争议的本质是,社会应该将婚姻定义成完全出于感情和性的联合,还是婚姻是道德的现实,人类社会的一种客观存在和美好的社会的组成;婚姻是培养健康、幸福孩子的方式和环境?

他们认为,重新定义婚姻的观点则会让人混淆什么是婚姻,尤其是对下一代人,他们会认为婚姻就是一种感情上的需要,就是没有承诺的同居,将导致更多的人不愿意结婚,这对于婚姻已经不坚固的社会无疑是雪上加霜。

忠于信仰,在多元化的社会如何应对?

近年社会学家伯格一再申明:“我们并不是活在一个‘世俗化’的时代,而是活在一个‘多元化’的时代。”这个“多元主义”不但是宗教上的多元,它包括了意识形态和世界观层次上的多元。

旅美时评家临风接受《境界》采访时说,在一个多元化社会中,我们的经济、政治、道德价值以及“公共生活”并不指向特定的宗教信仰。维系宗教信仰的文化环境相对弱化。人们的周围是一些与自己看法不同、价值观不同和信仰不同的人们。这或许是今天基督徒最没有真正体认的现实,以至于在对应上往往僵化。

临风说,我们在多元化的社会如何应对?这才是今天最重要的课题。伯格认为,生活在多元化社会中,我们必须加强与想法不同的人对话,否则无法在同一个社区生活。但就像传染感冒一样,对话也让我们受到“认知上的污染”。

我们如果常与同性恋者做有意义的对话,不可避免地,就逐渐不会认为同性恋者都是比我更邪恶的人。伯格使用“认知上的污染”这个字眼,其实并没有贬抑的意思,也不是说明价值观必然会改变。他乃是诙谐地描述一个现实:生活在多元化社会中认知会互相影响,主观心态会相对降低,可是,不必把它看作是信仰上的妥协或污染。

在伯格的新书(The Many Altars of Modernity: Toward a Paradigm for Religion in a Pluralist Age,2014-8-19)里,他举出两个对多元化社会最有害的思维模式:一种是“原教旨主义”,一种是“相对主义”。这两者表面天差地别,骨子里却是孪生兄弟,因它们都是战斗性的,诉诸威权而非理性、排斥异己。

“原教旨主义”(基要主义),无论是宗教性的还是世俗化的,它分裂社会;“相对主义”削弱了道德共识,没有了道德共识,社会就会解体。所以,接受“多元化”,但是反对“相对化”,看来不易,但却是个很重要的分野!

临风认为,首先,我们必须改换心态,不要以为只有自己是对的,他人都是错的。例如,不要简单认为基督教都是压制性的;或同性恋者都是道德败坏的人。我们一旦在心理上做这个切割,自以为是优越的(或充满胜利的姿态),我们就无法正面地、积极地面对多元化的社会现实。

有人用“有自信的多元化”(John D. Inazu)来描述这种态度:不虚假求同,不妖魔化对方,而是在根深蒂固的价值分歧中主动寻找交集和共生之道。例如,保守的福来鸡老板丹·凯西(Dan Cathy),他虽然因为宗教的原因不赞同同性婚姻,但是他与同性恋婚姻推动者之一,Shane Windmeyer间所建立的私人友谊,却值得我们参考。简言之,一方面不要自以为是,一方面要忠于信仰。对现实有这个体认,并不等于就是相对主义!

临风说,许多人以为,影响文化(改变价值体系)是个“权力斗争”的问题,我们要夺权!这是美国“宗教右派”以及“世俗主义”中的积极分子(两者虽然南辕北辙)所共同走的路线。事实证明,这个想法徒劳无功,我们永远无法藉着控制立法机构和行政机制来改变文化素质,连大法官都不能。

美国的基督教,特别是福音派,常诉诸民粹主义。他们缺乏文化上的影响力,并不是因为基督徒没有从政,或是不够努力,而是力量没有用在影响文化的支点上。在政治上抓权,常常会把把不同政见的人妖魔化,形成对立,树立敌人,不但于事无补,而且正受到他们信仰上所反对的“权力欲”所控制。

临风认为,基督徒生活的重心不在于改变世界,而是把信仰的价值与生活、工作整合起来。信仰不但指导我们的消费习惯、家庭生活、社交圈,它也指导我们积极进入学术界、金融界、娱乐界、艺术界、政治界。我们的目的不是去融合、妥协,也不是去斗臭,打败,而是去服务,按照耶稣的教导去服务。我们信仰的品质从我们服务的品质中显明出来。

提姆·凯勒牧师说:“如果你在服务前就追逐权力,你既得不到权力也不能服务。可是如果你一心服务而轻看权力,你不但能服务他人,你的影响力自然也会增加。这其实就是耶稣做事的方式。”

不仅仅反对,还要爱

就问题的另一面,也有基督徒提出反思:很多“维护传统家庭”的教会组织的热心让人敬佩。不过,他们也应当扪心自问,除了口号,自己有没有设法去了解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内心的煎熬和所遭受到的歧视?我们面对自己道德上的缺失,有没有相等的热情去反省?许多人只是直觉地受到同性恋者威胁,深恶痛绝地反对同性恋,认为那是道德衰退的元凶。这种态度有没有自义的成分?有没有“族群”斗争的成分?例如,那位与各种宗教人士联手,关心爱滋病患的华里克牧师(马鞍山教会),就受到一些保守基督徒无情的攻击,认为他与撒旦合作,是敌基督。

其实人类有很多相同的“普世价值”,不论是同性恋者、异性恋者、基督徒、异教徒、还是黑帮老大,都会同意这些共同的道德价值,因此,基督徒不应该有任何优越感。无论说话、行事,一定要本着爱心和谦卑的原则,这是人人都能了解和认同的“语境”,不要随便去定罪,去宣布对方站在魔鬼的一边,并且,爱心和关怀要用行动表明。而基督徒之所以在公共领域失去话语权,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可能是很少用行动表示过基督的爱心,“我们见了‘同志’就手忙脚乱。”

颇具争议的社会学家和基督徒思想家东尼·坎坡罗(Tony Campolo)呼吁教会不要再排斥或是歧视同性恋者,以及有同性恋倾向的人,要除去“恐同病”,不要把他们看作好似麻风病患者,刻意隔离,要给他们正面的关心。教会应当对那些希望守独身,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尽量地给予照顾。

他鼓励基督徒组成小型的群居社区,从两、三个人到十个人左右。在美国,正有数千的基督徒过这样群居的生活,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和没有这种倾向的人,共同,共同生活。他们可以坦诚相待,分享内心的挣扎,彼此鼓励,一起祷告。这样的互助团体可以培养出高度的投入感,并提供安全伙伴,以致不分彼此,和睦同居。坎坡罗举了卢云神父的例子。卢云不讳言自己同性恋的倾向,但他终身保持独身,甚至贡献自己作残障人的祝福。

《今日基督教》杂志在美国最高院裁决公布后的一篇社论中指出,对于基督徒而言,究竟应该愤愤走开,回到自己“圣洁的角落里”,还是咬紧牙关准备再(与同性恋支持者)大战一场?或怨天尤人,或陷入深深的失望与苦毒中?不,我们可以选择一条更好的路。

“我们也应当悔改。究竟应当以怎样的行动和态度来向这个世界传递并且带入我们的价值观?我们对同性恋的反感憎恶显示出我们的恐惧和偏见。而我们对种族主义、同居、婚外恋等圣经同样指责的罪淡然处之,这也揭露出我们价值观的不一致和虚伪。”

“我们也应当重新思考,我们该做和不该做哪些事。比如说,当有同性恋夫妻来教会寻求认识上帝,毫无疑问,我们将无条件地欢迎他们就像我们欢迎任何人一样。但是在这样一个具体的案例当中,我们应该怎样去爱和接纳他们?今天许多教会并没深入思考如何处理这些新出现的问题。”

“虽同性婚姻合法化已成定局,但我们其实面临一个前所未有的好机会接触同性恋权益支持者群体,而这个群体长期以来对任何与基督信仰有关的事物都充满敌意,而如今同性婚姻合法化后这样的威胁已不存在,或许彼此之间可以放下戒备,以更平常的心态彼此认识和交流。”

基督教界最值得效仿的例子是,“密西根州大激流城中一个大型福音教会(各各他教会)的牧师爱德华·道布森(Ed Dobson),亲身实践什么是“恨罪爱罪人”。

当他意识到爱滋病问题严重,就开始亲自拜访城内由同性恋团体主办的爱滋病中心。而且不但他个人参与,整个教会也开始积极关怀爱滋病患,并邀请他们来教会聚会。同性恋团体知道,教会是反对同性恋行为的,但他们也知道,教会真正关心他们,照顾了那些接近死亡的爱滋病患的需要。

2001年道布森牧师被发现患了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又称路格瑞氏症,俗称为渐冻人症),这是个慢性死亡的疾病。是否因为他自己深刻经历的病痛让道布森牧师更能体会他人的软弱和需要?无论如何,在他的带领下,整个教会进入了爱心的实际。

这次,不论大法官如何判决,人类社会的道德滑坡肯定还会继续下去。道德沦落的社会需要更多爱的流露,让人看见耶稣,需要更多有道布森牧师这样心境和胸怀的人。

(注:本文部分内容取自《境界》在2013年4月发表的《同性婚姻已经获胜——美国最高法院审议同性婚姻争议面面观》,本文部分资料整理自美国《今日基督教》杂志、《澎湃新闻》、《凤凰网》、腾讯网、政见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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