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出爱情的人和周围人不一样,不一样的,就是神圣的。女兵的身体不能随便摸,因为不一样。是谁毁了这神圣?恰恰是他们自己。没什么值得珍惜,只剩不快乐的笑声嘎嘎作响。令人恐极的是,这虚空正在当下的青年身上发酵:“谈个恋爱好吗?”“你看吧,我都行”。
《境界》独立出品【热点影评】
文 | 阿浅
冯小刚导演的新电影《芳华》,上映3天票房超3亿。有网友预测:这可能是他第一部票房过10亿的电影。
无论最终票房成绩如何,冯导自己肯定是对《芳华》满怀深情的。他在自传《我把青春献给你》中,写到电影表现的文工团生活:“当脑子里面一片黑白的时候,唯独这一段生活是有色彩的。”为了重现这一抹“色彩”,他尽了很大的努力,让整部电影沉浸在一种怀旧的、美好的、温暖的气氛当中。
相比之下,严歌苓的小说《芳华》原作风格要冷峻、凝重得多。在我看来,故事呈现了时兴的“佛系”爱情观,其本质是“虚空的虚空”。电影再如何光明,都无法掩盖这个令人心痛的内核。
爱你,是我最大的“罪”
看完《芳华》电影和小说,我不禁想起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两个故事年代相近,主题也相似:都把爱与罪联系在一起。《芳华》的主角,就是两个因爱获罪的人。
男主角刘峰,绰号“雷又锋”,是文工团的学雷锋标兵,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人。挑水、修水龙头、补地板……各种琐事,大家都找他。他身材不高,相貌平凡,但各种好事堆砌起他的光辉形象。在人民群众心中,他简直是个不沾凡尘的圣徒。
偏偏是这“圣徒形象”害了他。一天夜里,他向暗恋多年的女兵林丁丁告白,一时动情还抱了她,触碰了她的身体。林丁丁“哇”的一声哭出来,在小说里还喊了一声“救命”。刘峰的好人形象一夕崩塌,被下放到伐木连不说,还在中越战争里丢了一只手,一生郁郁而终。
刘峰是爱林丁丁的,爱了一辈子,到老还念念不忘,是时代少有的至情至性的人。为了林丁丁,他甚至放弃梦寐以求的考大学的机会。但讽刺的是,林丁丁认为:这个“圣人”不该有尘世的荤腥之爱。她的身体,张医生摸得,吴干事摸得,他“雷又锋”摸不得。
《芳华》小说的英文名是“You Touched Me(你触摸了我)”,“触摸事件”是整个故事的中心。刘峰触摸林丁丁,改变了自己的一生。他触摸另一个女孩,改变了对方的一生。
这个女孩就是女主角何小萍。她从小受家人欺负,进了文工团受战友欺负。她出汗多,身上有馊味,男兵因此不愿在排练时抱她,还当众取笑。好人刘峰义无反顾地抱起她,陪她完成舞蹈动作。这一次“触摸”,何小萍一生感念。
刘峰离开文工团时,只有何小萍给他送行。她和刘峰一样,对这个冷漠的集体寒了心。后来有一次机会,她能顶替受伤的女兵,在舞台上担当重要角色。但想到刘峰,她愤而装病拒绝,因此被派为战地医生,到前线出生入死。在一次大轰炸以后,她疯了。
刘峰获罪,因为爱林丁丁;何小萍获罪,因为爱刘峰。我想起《黄金时代》里,陈清扬说:她真实的罪孽,不是和王二搞了那么多次破鞋,而是在这一切之后的某一瞬间,她真的爱上了王二,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在那个禁欲色彩浓厚、集体主义盛行的年代,爱情意味着个性,意味着自由,因此意味着不容于世。
“佛系”爱情观:没有什么不一样
爱情这么美好,为什么会被定罪呢?因为付出爱情的人,和周围的人不一样。
刘峰兢兢业业地做一个好人,爱战友,爱老乡,高洁的品行和身边的“俗人”太不一样。这种人在身边,带来实惠的同时,却让人心里不好受,因为反衬出自己的卑污。人们表面上赞美他、感激他,其实心里揣着一股恨。难怪刘峰出事后,人们不念旧恩,纷纷站出来,痛踩这位善良的“兄弟”。
不但刘峰,何小萍、陈清扬、王二,身上都有与众不同的追求和奋起抗争的劲儿。他们就像王小波笔下那只“特立独行的猪”,无奈没有撞破猪圈、长出獠牙的命运,只能在挣扎过后任人宰割。
与众不同的人,自然有与众不同的爱情。比如刘峰的爱情,是热烈的、执着的,是心里无人能取代的角落,伴着默默无闻的牺牲。这也和人们精打细算、随波逐流的爱情很不一样。对世人来说,这种爱情,当然也是少见为妙。一见,灵魂都不安了。
其实,冯小刚、严歌苓所怀念的那个年代的“芳华”,最美妙的、光芒万丈的特质,就是“不一样”。女兵的身体不能随便摸,因为不一样。不一样的,就是神圣的。在神圣普遍缺失的年代,这稀少的神圣,难道不应该小心保护吗?
然而,是谁毁了这宝贵的神圣呢?不是猥琐的坏人,恰恰是这帮年轻人自己。多年以后,两个女兵重逢,都走过半生风雨,一个离婚,一个感情寡淡。两人拿出林丁丁从澳洲寄来的照片,戏笑她发胖:“她现在这模样,刘峰的假手都不愿意摸了吧。”电影把这段处理得温馨愉快,还有种风轻云淡的释然。但小说写得沉重而悲伤:
“这回是我和郝淑雯笑得嘎嘎响。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就是热诚情愿邀请人家摸,也没人摸了,既然最终没人摸,当时吝啬什么?反正最终要残剩,最终是狗剩儿,当时神圣什么?对,就那种笑。”
一切神圣都被消解了。没有什么值得珍惜,也没有什么值得爱护。就像《传道书》写的那样: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虚空到头,憧憬和爱慕都不复存在,只剩不快乐的笑声嘎嘎作响。
令人细思恐极的是,这虚空不仅属于渐行渐远的一代人,更在当下的90后年轻人身上发酵。就在最近,“佛系”一词忽然流行起来:佛系朋友圈、佛系乘客、佛系健身、佛系养娃、佛系员工……有人考证,这个词起源于日本,和佛教其实没什么关系,指的是一种“怎么都行,看淡一切”的人生态度。说白了,就是:没有什么不一样。
反映在90后爱情观上,“佛系恋爱”就是“你看吧,我都行”。两人不太疏远,也不太亲密,没啥脾气,随遇而安。在一个例子里,两人以“师傅”互称,因为叫大名太正式,起小名又太亲昵了。
乍看之下,这种爱情颇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背后却是消解了神圣和不同,因此泯灭了热爱和坚守。再过十年,恐怕就像一个笑话说的:“人到中年,还愿意围着我转、为我唱歌,并且对我身体感兴趣的,只有蚊子了。”这是嘎嘎作响的不快乐的笑,是带着眼泪的。这真的是我们想要的爱情吗?
你是我的歌中之歌
追根溯源,不一样的爱情,要从不一样的人开始。最近,我和妻子吉吉一起看刘志雄牧师的讲道视频,是关于婚姻家庭的。他围绕的经文,是《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3节: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刘牧师说:许多男孩女孩,觉得结婚是为了不再孤独,享受爱和亲密;但神的心意不是这样,他是要我们在婚姻中成为圣洁。什么是圣洁呢?就是不一样。按神的心意生活的人,与世界不一样。
比如有的男人觉得,结婚后是大爷,可以作威作福了。但神要男人在家庭中做头。这是什么意思呢?“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10:44)也就是说,男人要在家里做仆人(原文是“奴隶”),在服侍中体现领袖的尊荣。
有的女人觉得,结婚后是公主,要被疼爱、被保护。但神要女人在家庭中帮助男人。因为“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世记2:18)。这其实是对女性的肯定,因为帮助者往往要比被帮助者厉害得多。
这是基督徒与众不同的婚姻观和爱情观。而这一切不同,都源于耶稣基督:他是一个如此不一样的人。
他的不一样,一定程度上体现于品格。有一首诗歌,就叫《不一样的耶稣》,由翔巴德创作。歌中唱到:“我想要一个温暖的家,你却睡在冰冷的马槽里。我渴望美好的童年,你却躲避追杀流离失所。我希望出身荣华和富足,你却做了拿撒勒木匠的儿子。我沉睡于温暖的被窝,你却跪在客西马尼园。”这是耶稣不一样的选择。
但如果仅止于此,他无非是另一个悲情刘峰的放大。耶稣根本的不一样,在于他的本性。莱尔主教(J. C. Ryle)解释“以马内利”彰显了他的本性,即“上帝在肉身显现”:因为他是完全的神,拥有大能大力,所以我们的信心和盼望有稳固的根基;因为他是完全的人,理解人心苦楚,所以我们在受苦、受试炼时能得到甜美的安慰。
他是与众不同的仆人君王。严歌苓把刘峰的“好”解释为内心的“超我”人格,但耶稣的神圣远远超越了“我”的内心。他像仆人一样,在十字架上流血;又像君王一样,得到天上、地上的荣耀。惟有他自己,和他里面“一切的丰盛”,能满足人心最深的渴望。
当我们以他为心灵最深的满足,我们的行事为人就会越来越像他,因此与世人越来越不一样。这不是“存天理,灭人欲”的道貌岸然,而是承认自己心中有一个巨大的渴求,比对饮食男女、飞黄腾达的需要更深入骨髓。在这个意义上,寻求神的人比世人更“贪婪”,只是这“贪婪”指向神的同在:渴望更深地经历他、沐浴他、畅饮他。他是我的歌中之歌,是我日复一日的梦想。
天国之爱的倒影
以基督为满足,会改变我们对爱情的看法,以及对待爱情的方式。有段时间,我的一个微信群里时常讨论找对象的话题。我总结自己在基督里的经历,觉得找对象最重要的方法是:为你喜欢的人祷告。这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喜欢,一个是祷告。
先说说喜欢。我和几位三十上下、未婚而渴望结婚的弟兄姐妹聊过,发现大家普遍低估喜欢的重要性。或者说,把其他因素看得比喜欢重得多:对方灵命怎么样,收入、地位如何,长得好不好看,爸妈是否支持,将来会不会异地……随着年纪增长,我们思考问题越来越成熟,这是应当的。但我想,在需要思考的众多问题中,一个根本而不可忽略的问题是:我喜欢这个人吗?
喜欢,感性地说,是和这个人在一起会莫名地高兴,还会有心跳的感觉,分开就会想念;理性地说,是两人性格与价值观投合,在一起很能聊得来,不必担心冷场或尬聊。我和我的妻子吉吉谈恋爱的时候,就有一种很鲜明的感觉:这个人和其他人不一样,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似的。因为这个人,感觉世界都明亮了,平凡的生活也变得有意思起来。
回避“喜欢”这件事的人,往往因为喜欢一个人而受过伤害。但无论如何,喜欢的心情,仍是神放在人心里的一份礼物。为了接受它,我们需要第二个方面:祷告。
很多人说:我常常祷告呀,求问神这个人是不是他预备的另一半,没回应咋办?在我看来,这个祷告略显消极,背后的动机多半是害怕自己受伤害。更加积极的祷告,是为对方祷告: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愿神成就祂在对方生命里的工作。
听起来好像很无私,甚至有点反“人性”,但这符合圣经关于爱的教导。所谓爱,本来就是舍己;或者说,奋不顾身。当然,我们都是不完美的人,再圣洁的念头中,往往都夹杂着私欲。但我想:这个现实不是让我们沮丧,而是让我们投入更长的时间、更大的决心在祷告中,去“和神摔跤”。
记得向吉吉告白前,我花了三天时间禁食祷告。这不是因为我多属灵,而是因为我真的喜欢她,觉得这样做很值得。直到最后,我都无法彻底摆脱私心;但另一个很可能是从天而来的想法,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在我心里:她接不接受我,都没关系,只要神对她的旨意成就,给她光明而丰盛的生命。
我想,这样祷告的好处在于:无论两个人最后是否在一起,我们给对方的都是祝福;哪怕最后发现不合适,我们也更深地认识了自己,为遇见那个真正的命中注定的人做预备。我很有福,这一次成功了。但在此之前,我也流过不少泪。这又何妨呢?通往喜乐的道路,是泪水铺成的。只要是在祷告中,就没有一滴眼泪会白流。有一天,我们会回到天家,在天父的怀抱中,享受永恒的幸福。在那之前,祷告所净化的每一滴眼泪,都让我们离祂更近一步。
我喜欢一个人,就为她祷告,不顾自己。我若爱主,也会为祂付上代价,勇往直前,直到完全“在主里面”,享受天父的拥抱。
这不正是他为我做的事情吗?在十字架上,耶稣的双臂大大地张开,鲜血流下来,显明祂对我的爱有多么奋不顾身。在这个意义上,尘世的每一段爱情,无非是天国之爱的一个倒影。透过喜欢,我学会爱。这不只在找对象的时候,更是每一对基督徒夫妻一生的功课。
这是一个极大的福分:在基督里,爱不被定罪,反而能遮盖许多的罪;身体永远神圣,因它是神所创造、所救赎的,不因岁月而沉沦;爱情不是虚空的虚空,而是倒映永恒的、不朽的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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